发展规划处(对外合作交流与外事工作处)

负责根据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、上级党委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高等教育、职业教育发展政策,围绕学校发展目标,提出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性建议,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、阶段性规划和年度计划;负责指导、审核各处室、各院部制定工作规划、学科专业群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负责组织对上述规划、计划和学校重点工作、重点项目实施台账管理和考核;负责对学校及各处室、各院部出台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和政策性把关;负责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外事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,制定学校外事工作制度和规划,处理学校涉外事务;负责审核、指导和参与学校与国(境)外的文化教育、科技、学术等方面的交流活动,负责国际交流、合作办学、项目洽谈。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