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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华林

职务: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

责任分工

协助党委书记、院长处理党务、政务日常工作。负责党建、宣传、统战、政治安全、意识形态、精神文明、信访稳定、舆情处置、法律事务和新校区建设、财务管理、后勤服务、医疗卫生工作。协管科研、学术和审计工作。分管宣传统战部、计划财务处(审计处)、后勤处,协管科研处(学报编辑部)。联系现代化工技术与应用学院、低碳环保技术与应用学院、附属学校。